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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知识产权报)

  • 发布时间: 2026-07-08

编者按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生物育种、基因技术、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正飞速崛起,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是“十五五”时期的“必答题”。我们邀请3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共同交流探讨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路和实践。

本期嘉宾(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军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

吴凯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

周平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

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着眼于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均提出“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当前有哪些新型战略空间、关键技术领域、新型经济业态或者新型经营主体,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支撑?

吴凯:首先分享一项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新能源相关占比超四成,产能规模、创新能力、应用场景均处于全球第一梯队;其中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系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既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也是全球科技竞争的主战场。

这些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快、研发投入动辄数十亿元、跨界融合特征突出。为有效遏制“搭便车”“抄近道”等行为,营造可持续的良好创新生态,应突破传统“事后维权、被动保护”的模式,更好适应新兴领域创新节奏。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低水平重复,让抄袭模仿付出高昂代价,让企业敢于投入、愿意深耕,专注于自主技术路线,形成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格局。把知识产权保护挺在前面,才能将我国产业优势真正转化为制度优势与长期竞争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周平: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需加快向新兴领域延伸适配。在新型战略空间方面,低空经济空域、商业航天轨道资源、深海探测区域等已成为国际竞争新的疆域,商标抢注、版权冲突、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较为突出,且与空域管理、适航审定等监管难点叠加,需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监管政策加强协调。在关键技术领域方面,人工智能、绿色低碳、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领域呈现技术迭代快、跨界融合深的特点,对核心技术参数、研发路线、数据等方面的保护同样至关重要,但现有专利制度难以实现全面、及时保护,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尚不能有效衔接,亟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数据集合、开源软件版权归属不清,侵权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在新型经济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方面,较为突出的是:平台经济、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领域面临版权归属不清、存证确权困难等治理难题;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研发、小试、中试等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技术秘密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新问题不断涌现。

针对上述痛点,我认为可以从4个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撑:一是优化专利审查制度,明确算法、基因序列、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边界,实施“按需审查”,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保护;二是完善版权保护机制,明确大模型生成内容、无人机航拍、虚拟场景等新型版权权属与使用边界,健全网络平台版权侵权监测与处置机制,完善版权保护范围,适配数字内容、流媒体等新业态发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聚焦算法、数据集、核心技术、工艺参数等关键信息,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制定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引导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核心技术秘密保障,有效防范技术泄露与不正当竞争;四是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强化指引,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

王军:从中车的具体实践来看,以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已从“被动维权”转向“主动布局”,需加快完善制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新型战略空间方面,时速600公里常导磁浮、超导电动磁浮等高速磁浮与超高速轨道交通技术是交通强国战略核心空间,需通过专利布局锁定全球竞争优势;无人轨交、智能市域列车、胶轮数字轨道列车等低空经济与智能运载新型场景,融合自动驾驶、虚拟导向、车路协同技术,亟需完善专利、商业秘密保护规则,防范技术外溢;针对轨道交通“研产供销服”全链路数据、工业大模型训练数据、装备运维数字孪生数据等数据要素与工业数字空间,需明确数据权益、算法专利保护边界,破解“数据确权难、维权难”。此外,海外区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亟需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识别与布局保护,支撑企业全球化发展。

在关键技术领域方面,大功率永磁牵引系统、高速轮轨安全匹配、智能故障诊断等技术是轨道交通装备自主可控核心,需强化发明专利、技术秘密双重保护,支撑CR450动车组、智能市域列车等产品迭代;风电高效叶片、氢能燃料电池、储能变流器等技术关联“双碳”目标,需完善专利快速审查、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抢占全球清洁能源装备技术话语权;轨道交通“斫轮”大模型、智能运维算法、数字化设计软件等属于“算法+数据”融合创新,亟需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算法模型的知识产权归属;6G车地通信、超导材料、量子传感在轨道交通的应用需提前构建专利壁垒,加强前瞻布局,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在新型经济业态方面,装备全生命周期服务已从“卖产品”转向“卖服务和数据”,涉及智能运维、远程诊断等新业态,需通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模式创新,保障增值收益;围绕产业链协同创新,轨道交通、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的创新联合体需完善知识产权共享、许可、收益分配规则,破解“协同创新难、成果转化难”;轻量化材料、循环再制造、低碳工艺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需配套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

记者:针对新兴领域发展趋势和需求,哪些情况适合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以切口更准、针对性更强、务实管用的“小快灵”手段给出政策反应;哪些情况需要推动新制定或者优化完善法律法规?

周平:“小快灵”政策反应需注重切口精准,快速响应。一是产业实践已相对成熟、更高层级的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覆盖、规则尚存空白的领域,可通过“小快灵”政策先行先试。如在数据权益保护领域,可推行部分地方创设的多种数据权益协同登记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一次申请、多证齐发”,促进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小快灵”机制,多部门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强化企业出海综合服务能力。二是现有法律框架能够包容,程序机制需要优化、效率亟待提升的环节,可通过“小快灵”政策“补短板”。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并推广运用,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事实的行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先行发布禁令,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并依法处理,筑牢知识产权“快保护”防线,实现诉前维权“高效率”目标。三是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仍在快速演进的产业,当过早用“硬法”固化规则可能扼杀创新时,可通过“小快灵”政策预留“容错空间”。如关于人工智能体的授权边界、行为边界和责任承担问题,可通过“监管沙盒”或推动行业协会出台相关指南或标准,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法律法规完善应注重系统布局、长期赋能。一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类型无法覆盖新的创新成果,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如现行专利法相关规定以“自然人发明人”和“创造性贡献”为核心,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资格认定、权利归属、审查标准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厘清,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系统回应。二是问题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多种法律关系的协调,需要通过立法统一框架。如建议完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管辖规则,建立商业秘密侵权快速响应机制,健全技术调查官参与商业秘密案件审理的制度安排,破解创新主体维权的难点。

吴凯:面向新兴领域快速迭代、跨界融合的特点,应区别于传统领域保护模式,坚持“分类施策、急用先行”,以精准制度供给适配创新节奏。

适合采用“小快灵”政策的场景,主要集中在技术迭代快、侵权高发、维权迫切的环节,如电芯设计、热管理系统、先进制造工艺、储能集成方案等快速更新技术。可通过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纠纷多元化解、临时保护、产业专利预警、海外维权援助等灵活措施,实现快响应、严保护,及时弥补传统保护程序滞后的短板。针对“出海”企业,可出台海外布局风险清单、设立维权援助补贴项目,帮助企业应对海外专利诉讼高发的挑战,这类灵活政策能有效降低企业“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

需要立法完善的领域,则聚焦制度空白、跨域保护、长期稳定的核心需求。一是明确新能源专有技术、数据知识产权、碳足迹技术、回收利用技术等新兴技术的保护边界,填补传统法律的规则空白;二是完善标准必要专利、专利池、交叉许可等协同规则,平衡创新与产业协同的关系;三是强化惩罚性赔偿、证据规则、刑事追责,大幅提升侵权成本,扭转“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困境;四是构建与我国产业优势相匹配的海外保护体系,推动对等保护。

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聚焦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强调“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网络,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我国应怎样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强化对制度效能的传导?结合新兴领域发展需要,我国应如何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标准化工作的协同?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周平:我认为,“十五五”时期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关键不只是增加保护手段,更重要的是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市场应用的传导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激励创新、保障竞争、促进转化、支撑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第一,要围绕新兴领域发展需要完善制度供给。结合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快、跨界融合深、应用场景新的特点,加快完善专利审查、商业秘密保护、数据权益保护、开源合规等规则,增强制度的前瞻性、适配性和可操作性。“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体现了以制度建设服务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明确导向。

第二,要强化全链条协同保护,提升制度运行效能。需要进一步加强授权确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信用监管、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等环节的衔接协同,特别是面向关键核心技术、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和风险预警机制,推动保护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更精准配置。

第三,围绕产业链实际需求,加强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用好技术转移区域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平台网络,鼓励相关平台集成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侵权判定咨询、许可转让对接、知识产权金融、成果转化服务等功能,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由事后维权向事前预警、事中赋能、事后转化延伸,更好支撑创新成果从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到产业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的全流程落地。

吴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构建全链条、前置化、全球化的保护体系,强化制度效能传导,这也是破解行业“内卷”的核心抓手。第一,加强源头保护,将专利导航深度嵌入研发全过程,引导企业差异化布局技术路线,避免同质化扎堆;第二,提升司法与行政协同效率,推进快审快判,加大侵权惩处力度,让侵权者得不偿失;第三,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交易平台建设,落实“以产业化贡献率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坚决杜绝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正如行业实践所印证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破除新能源等行业领域“内卷”的根本路径。只有严格保护原创成果,企业才会放弃模仿跟风,从“价格战”转向“技术战”,专注深耕独有技术路线,形成有序竞争、各展所长的产业生态,避免陷入“不搞研发抄同行、降价抢单毁生态”的恶性循环。

【关于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同】

王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同,是新兴领域“技术—专利—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路径,对轨道交通、清洁能源等高端制造领域意义重大,需实现“技术有专利、专利进标准、标准促产业”,为新兴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专利+标准”双轮驱动。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构建“专利—标准”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平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成立新兴领域“专利—标准”协同工作组,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协同规划,明确专利融入标准的流程、规则与责任主体。完善政策衔接体系,将专利必要声明、标准必要专利纳入新兴领域标准制定前置程序,制定新兴领域专利与标准协同指引,明确专利披露、许可、评估、争议解决规则。建设国家级协同服务平台,支持地方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专利导航+标准研制”公共服务载体,提供专利评估、标准必要专利判定、许可谈判、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全面降低企业协同成本、强化协同落地实效。强化标准桥梁引领作用,把标准作为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走向产业端的桥梁与纽带,推动其走出实验室、进入产业链、融入价值链,以标准协同支撑新质生产力形成。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协同,聚焦高端制造精准发力。聚焦人工智能与数字化领域,推动工业大模型、智能运维算法、数字孪生技术的专利与标准协同,制定轨道交通人工智能应用、工业数据安全等标准,规范技术应用与数据保护。推动产业专用域标准与通用域标准统一,为高端装备制造提供精准高效的标准支撑。推动人工智能通用技术标准与产业端专用标准深度融合、相互适应,以“共同语言”实现人工智能从技术突破到产业应用的跨越。

三是加强保障体系协同,夯实协同发展基础。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培养既懂知识产权又懂标准化的复合型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专利—标准”协同研究中心,开展专项培训与实践。在对接国际规则方面,积极参与国际专利与标准规则制定,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协同体系,提升全球治理话语权。

周平: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标准化工作协同,关键是立足已有部署,在“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布局一批急需标准、关键标准和高水平标准,推动技术创新、专利布局、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更紧密衔接。第一,要推动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一体推进。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工艺、核心器件、接口协议、测试方法等重点环节,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发挥牵头作用,联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参与,在研发阶段同步开展专利分析和标准预研,避免出现“重技术研发轻专利布局”“重专利申请轻标准融入”“重标准制定轻落地赋能”的问题;同时,更好发挥链主企业、行业组织和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形成技术攻关、专利布局、标准研制、产业推广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第二,要更加重视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并稳步探索协同评价框架。重点健全标准制定中的专利信息披露、许可承诺、风险识别等机制,提升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可预期性;同时推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同评价框架,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平台开展试点评估,逐步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协同发展机制。(记者 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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